证券代码:301314证券简称:科瑞思公告编号:2024-02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内部审计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时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后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审计委员会后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关联董事付文武先生、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