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9证券简称:万得凯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兴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合计为77595179股,占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股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9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股的2.59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259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95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259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2.5952%。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良彬先生作为征集人,已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3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56%;反对201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7%;弃权541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9%;反对
201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399%;弃权
541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12%。(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56%;反对201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7%;弃权541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9%;反对
201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399%;弃权
541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1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59%;反对201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8%;弃权541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6%;反对
201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129%;弃权
541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88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69%;反对183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2%;弃权60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21%;反对
183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80%;弃权60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9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91%;反对183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0%;弃权60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77%;反对
183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25%;弃权
6090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9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钟芳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
数:75013531股。
6.02.候选人:选举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
数:7501263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钟芳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3531股。
6.02.候选人:选举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263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胡诗航、胡泽宇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