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适当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