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7证券简称:美利信公告编号:2024-079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
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全
资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Milliso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在卢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 BIEG Invest Eng. & Bet. mbH,Voit Beteiligungs GmbH,Hendrik Otterbach 持有的 VOIT Automotive GmbH 97%股权,以及 BIEG Invest Eng. & Bet. GmbH,Christopher Pajak 等 7 名自然人持有的 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毕马威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马威”)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毕马威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毕马威具有法定评估资格,毕马威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毕马威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本次交易定价不以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了便于投资者对本次
交易定价水平公允性作出判断,公司聘请毕马威作为独立评估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评估报告。毕马威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系竞标流程下的第三方市场化跨境收购,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采取邀请多方竞争性报价、然后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最终的交易定价系上市公司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经营能力、品牌影响力、客
户资源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在公平合理原则基础上进行市场化协商谈判确定的,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为市场化股权出售行为,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经过谈判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