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李泽新、王鹰、乔宏元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50号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泽新、王鹰、乔宏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泽新、王鹰及乔宏元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34号),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非募集资金
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你公司子公司成都西测防
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34.45万元非募集资金。
(二)部分募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2022年至2023年,经董事会审议,你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1转入一般户再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你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披露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非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等违规情况。
(二)年报披露信息不完整
你公司电子装联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利润-1528.74万元,占公司营业利润超过10%,但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中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2.1条、第6.3.1条的规定。
李泽新作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乔宏元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2则(2023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5.1.2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
6.1.3条的规定。
王鹰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1.3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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