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证券简称:朗坤环境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43元/股调整为9.33元/股。
公司董事陈建湘、杨友强、周存全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保障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兼具挑战性。经过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陈建湘、杨友强、周存全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7、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拟以房山项目公司—北京朗坤时代生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开户网点以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为准)新增设
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房山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与银行、保荐机构、
项目公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