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证券简称:三博脑科公告编号:2025-00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90元/股调整为69.16元/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9.16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134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567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4月25日、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1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97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最高成交价为35.06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34.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188903.3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2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本次回购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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