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证券简称:明阳电气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已如
实反映在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新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当前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