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证券简称:明阳电气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968%,持股比例下
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深创投”)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创投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减持价格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比例(元/股)(股)
41.40-
深创投集中竞价2024/11/6-2024/11/7579000.0185458%
44.6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股东股份份股份性质名称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56678905.0185426%156099904.9999968%
深创投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56678905.0185426%156099904.9999968%
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深创投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
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深创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创投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