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3证券简称:聚胶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刘青生先生、范培军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逄万有先生、Sui Martin 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1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所有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2837.92万元(其中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6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
2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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