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担任聚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9月
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聚胶股份的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培训。
2024年10月15日,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聚胶股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
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培训地点:聚胶股份会议室,部分人员通过网络会议接入;
(三)培训方式:现场及视频授课;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肖峥祥;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新《公司法》、新“国九条”及相关配套规则、并购六条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就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股份变动管理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培训。
二、培训效果
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给予了积极配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层次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聚胶股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肖峥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