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汤四新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独立董事:汤四新、王龙基、盛广铭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