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6.68元/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