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证券简称:快可电子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2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3363840股的0.0034%,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26.68元/股,回购金额为74704元;
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3363840股变更为83361040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83363840元减少至人民币8336104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1期为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3年9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了《2023年年
2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32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99.6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
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价格为26.98元/股,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6.98-0.3=26.68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2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74704元。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于2024年11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恒苏验审字[2024]第000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3361040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项目股份数量增加减少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股)(股)
3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955350059.44%28004955070059.44%
高管锁定股977670011.73%977670011.73%
股权激励限售股748000.09%2800720000.09%
首发前限售股3970200047.62%3970200047.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381034040.56%3381034040.56%
三、合计83363840100.00%280083361040100.00%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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