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证券简称:快可电子公告编号:2024-045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6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月26日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正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快可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145人,代表股份521836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1930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32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253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4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143人,代表股份25361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3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2人,代表股份253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3043%。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小岑律师、陆映舟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88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反对6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弃权3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8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00%;反对6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862%;弃权34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38%。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小岑、陆映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