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证券简称:瑞晨环保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鹏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