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证券简称:华大九天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其中董事董大伟、张帅、刘方园、孙小莉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由51.22元/股调整为51.0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1月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1.0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6名激励对象授予21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