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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1 00:00 查看全文

泰恩康 --%

证券代码:301263证券简称:泰恩康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5月2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调整为24.7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 6日、2024年 5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8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12元/股,最低价为18.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9869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

11月1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

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挺先生,财务总监周桂惜女士自2023年7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挺先生自2024年4月23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述增持计划,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陈淳先生、李挺先生、周桂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86800股、359700股、38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8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65%。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16252264038.20%16450775838.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97486061.80%26098974261.34%

总股本425497500100.00%425497500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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