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然相关事件或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与依
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公司披露自愿信息,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已披露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公告,直至该事项完全结束。此后发生类似事件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予以披露。
第五条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按照统一的标准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第六条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标准
第八条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一)签订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产生重要影响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
(二)除《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合同之外,一次性签署或中标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新业务合作协议或项目中标等信息及其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进入新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产品获得客户项目定点意向书或通知书等,预计带来的年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及合同履行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等情形);
(三)新产品的研发取得重大进展且新产品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四)取得重要资质备案、认证或奖项;
(五)收到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
(六)董事会认为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其他事件。
第四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程序
第九条上述第八条自愿性信息披露事项执行时应严格履行以下审核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制作自愿性信息披露文件,并按照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披露程序;
(三)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依法进行披露;(四)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对本次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条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公司有关部门对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有关部门咨询。
第十一条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公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
第十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各信息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本制度或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对任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监督检查的义务,并保证符合本制度或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地传递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并严格按照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公司董事会将追究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事项,具体包括:
(一)准备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三)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要求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就涉及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问题做出相关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五)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按规定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管理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的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当将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住所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涉及查阅经公告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提供;
涉及查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签署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各部门
和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履行自愿性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等,经董事会秘书核实身份、董事长批准后提供(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董事会秘书必须及时按要求提供)。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的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