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证券简称:普蕊斯公告编号:2024-043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钱然婷、马林、范小荣、黄华生、廖县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学因工作
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华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5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0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1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赖春宝、杨宏伟、赖小龙、范小荣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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