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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2-02 查看全文

普蕊斯 --%

证券代码:301257证券简称:普蕊斯公告编号:2024-06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08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967%)的股东张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5080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96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晶15080261.89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802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967%。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承诺方承诺内容类别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

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

限售张晶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

承诺

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企业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减持股份时,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持股3、本企业减持上述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意向公告。

及减4、本企业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张晶

持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向承

谴责未满3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诺

其他情形,本企业不得减持股票。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

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张晶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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