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7证券简称:普蕊斯公告编号:2024-050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钱然婷、马林、范小荣、刘学、黄华生、廖县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应
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7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86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609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5853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12月11日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588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795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19262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6.95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赖春宝、杨宏伟、赖小龙、范小荣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
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4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将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9508000元变更为79502540元。届时公司将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运作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