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威尔高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指定曾文强、帖晓东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23年
9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民生证券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对威尔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12月9日
2、培训地点:威尔高会议室
3、参加培训人员:威尔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4、培训主题: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三会规范培训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要求、证券市场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买卖的行为规范要求等内容。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培训期间,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介绍并积极参与讨论,对培训信息进行了详细的记录。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增强了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并深刻理解到了在买卖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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