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尔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300万㎡高精密双面多层 HDI软板
1及软硬结合线路板项目—年产120万平60126.5960126.59
方米印制电路板项目
合计60126.5960126.59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1000万元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的公告》(2024-02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09.6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7032.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00%,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109.60万元。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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