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