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瑞泰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