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泓博医药
股票代码:3012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19号楼(北京基金小镇共享中心F座5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E座37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2025年2月18日
1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富基石指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指、中富成长伙)
上市公司、泓博医药指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泓博医药股本次权益变动指份之行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泓博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泓博医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一节释义................................................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目录....................................................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41、名称: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
19号楼(北京基金小镇共享中心 F座 53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540.7764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564277W
6、营业期限:2011年11月1日至长期
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8、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中金育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7.4291%股份厦门中富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3.2574%股份,中富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8.7618%股份;北京中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0.5517%股份。
51、名称: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E 座 376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6880194H
6、营业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长期
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富基石及中富成长属于同一控制,实际控制人均为周飞。
6是否取得其在公司任职或在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家或者其他公司兼职地区情况的居留权北京中富投资管执行事务合伙中富基石梅毅男中国中国北京否理有限公司总人委派代表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中富成长彭咸男中国中国北京否无人委派代表
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7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公司实施回
购、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事项导致信息披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被动增加,累计变动情况为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7973000股,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7.41796%;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富基石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
4074160股,与一致行动人中富成长合计持股6876960股,持股比
例下降至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中富基石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165500股,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的2.52461%;
2、公司于2024年2月开始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度
权益分派,受回购事项及权益分派事项影响,中富基石及中富成长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9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占当前剔除回购专用股数(股)账户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58170005.4120540741602.96216
其中:无限售条
中富基石58170005.4120540741602.96216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1560002.0059128028002.03780
其中:无限售条
中富成长21560002.0059128028002.03780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9730007.4179668769604.99996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79730007.4179668769604.99996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07622666股剔除回购专户中140300股后的107482366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39586605股剔除回购专户
中2046200股后的137540405股计算。股东所持股份于2023年11月1日上市流通,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包含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泓博医药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16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
14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
1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16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股票简称泓博医药股票代码301230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1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伙)注册地楼(北京基金小镇共享中心F座53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一致行动人注册动人名称限合伙)
地 小镇大厦E座37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赠与□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17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持股数量:7973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7.41796%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按当时总股本107622666股剔除回购专户中140300股后的
107482366股计算)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687696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持股比例: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99996%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2.4180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139586605股剔除回购专户中2046200股后的137540405股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2月14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是□否□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19(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富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北京中富成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