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证券简称:纽泰格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3201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熊守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
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23年9月21日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监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60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按作废处理;另第一个归属期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B对应归属比例为 80%,有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D 对应归属比例为 0%,此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092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按作废处理;本次合计作废13692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369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