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证券简称:森鹰窗业公告编号:2024-073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10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509456.53元及资产减值损失9133882.22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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