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证券简称:森鹰窗业公告编号:2024-08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边书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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