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5-01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288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66360.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41443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3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
1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染物15174.3615174.36
控制系统扩产项目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
27278.337278.33
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
35362.805362.80
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000.0025000.00
合计52815.4952815.4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41.4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25.95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7278.3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新增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3原计划拟项目总投变更后拟使用募月31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募集资金额集资金额金累计投入金资金额额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
1套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15174.3615174.3615174.369670.41
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截至2025年3原计划拟项目总投变更后拟使用募月31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募集资金额集资金额金累计投入金资金额额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
27278.337278.330.000.0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
35362.805362.805362.801161.30
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000.0025000.0025000.0025146.00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注】
5108820.000.007441.547442.13
气系统项目
合计161635.4952815.4952978.7043419.84注:此处金额与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278.33万元差额系包含了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的利息收入等收益所致。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使用时间为自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
12个月后,方可进行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7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11925.95万元(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台州市聚海大道以西、海循路以北
4、项目建设周期:2.5年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08820.00万元,公司已将募投项目“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收益)7441.54万元转存至本项目。
公司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11925.95万元及对应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
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本项目。
其余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具体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土地购买4050.953.72
2建筑工程33718.0030.99
3机器设备38560.0035.43
4铺底流动资金32491.0529.86
合计108820.00100.00
(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上市后新增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总体风险可控。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
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