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5-01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开始为本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在本所公司提供及复核过上姓名册会计上市公司执业时间审计服务市公司审计师时间审计时间时间报告家数黄婵娟项目合伙人2013年2015年2013年3月2025年8家王露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2014年2019年4月2025年3家路春霞质量控制复核人2009年2006年2017年1月2024年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业务
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