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证券简称:恒勃股份公告编号:2024-056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0477股至238095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5%至2.30%。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800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最高成交价为30.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500640.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