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4-04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信事务所在公司多年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事务所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
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费用
公司本次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
相关的审计费用。3、监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
2024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事务所确定合理的
审计费用的请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备查信息和执业
资质及其他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