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4-049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广州光庭”))增加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原有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2亿元额度,即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15.5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
第2-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金投入金额
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23008.3323008.33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11007.5511007.55
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15.984715.98
合计38731.8638731.8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09123.93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推进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综合考虑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15日,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原有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2亿元额度,即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审议额度及授权期限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延期至2024年12月。
3、使用5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并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其中9000万元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
三、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原有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额度,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在原有不超过7亿元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2亿元额度,即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与授权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授权到期后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本次增加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风险可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不用于质押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授权到期后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方式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不超过7亿元增加
至不超过9亿元,增加后的不超过9亿元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不超过7亿元增加至不超过9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7亿元增加至
不超过9亿元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应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到期后,公司应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