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4-04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大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永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不超过7亿元增加至不超过9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