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5-013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张龙先生、王宇宁女士、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张龙先生和邬慧海先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或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了公司拟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张龙先生和邬慧海先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拟激励对象或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张龙先生和邬慧海先生作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拟激励对象或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