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证券简称:中汽股份公告编号:2024-046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1065.24万元(未经审计),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11037.77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3641.99万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33233.05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的监管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9月末总股本132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若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上
述股本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