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证券简称:中汽股份公告编号:2024-034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陈虹由于公务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石之恒代为出席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张嘉禾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