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2证券简称:联盛化学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牟建宇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募投项目“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联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沧州联盛的注册资本将由28050万元增加至
38050万元,沧州联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