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1证券简称:亨迪药业公告编号:2024-044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志刚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