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4Z00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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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5]214Z0014 号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14Z003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金杨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金杨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金杨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金杨股份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金杨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金杨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14Z001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潘汝彬(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文剑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戎
2025年4月23日
2附件: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2024年度占用累
占用方与上市公上市公司核算的2024年初占用资2024年度占用资2024年度偿还累2024年末占用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计发生金额(不含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金余额金的利息(如有)计发生金额金余额
利息)
-非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非经营性占用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非经营性占用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2024年度往来累
往来方与上市公上市公司核算的2024年初往来资2024年度往来资2024年度偿还累2024年末往来资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计发生金额不含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
(往来形成原因
司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金余额金的利息(如有)利息计发生金额金余额来、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总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