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0证券简称:金杨股份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59618.4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22198772.5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2219877.2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225848542.57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7838679.19元。根据利润
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848542.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6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68453.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股,合计转增3215797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4614334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转增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绪项目2024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2年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7105360.2012368453.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259618.4961195265.30-
研发投入(元)51220640.7144548157.23-
营业收入(元)1364580289.721109744476.5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7838679.1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5848542.57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9473813.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8727441.9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49473813.6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95768797.9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3.87%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3、2024年度数据。(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已分红12368453.40元;2024年中期已分红24736906.80元;2024年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12368453.40元。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理、合法、合规。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