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证券简称:国泰环保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柏校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215268.80元(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401494034.7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5959121.07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959121.07元。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月1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