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9证券简称:迈赫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赫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333800.00元(含税)。如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
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分红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 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名称)
108*****148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208*****249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1*****917徐烟田
403*****858王绪平
503*****372张韶辉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董事会办公
室
2、咨询联系人:卢中庆王海兰
3、咨询电话:0536-6431139
4、咨询传真:0536-6431139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