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证券简称:喜悦智行公告编号:2024-050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总经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志强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志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罗志强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罗志强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职务调整后,罗志强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及承诺。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安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安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安力
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安力先生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
安力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沟通、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安力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超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生效后,蔡超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蔡超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管理能力,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超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超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58968850
传真:0574-63559828
电子邮箱:joy@joy-nb.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附件:
安力先生简历安力,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宁波三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临海东都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喜悦智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安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超威先生简历蔡超威,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喜悦智行证券事务代表。蔡超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蔡超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