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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98证券简称:喜悦智行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罗志强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482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9943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539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9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4名,代表股份539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9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80361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1%;反对87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082%;弃权34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417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91%;反对8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41%;弃权343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6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25605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60%;反对99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5%;弃权47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7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2.8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59%;反对9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65%;弃权473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罗志强、毛鹏珍、何佳莹、罗婕文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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