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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2-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3236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充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可以有效保证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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