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236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
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将该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35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256.52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孙超、李想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25年1月13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孙超、李想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泰国家享有限公司(英文名 HOME RICHFULLTECHNOLOGY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家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有助于满足泰国家享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对泰国家享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其偿债能力指标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泰国家享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