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236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1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8)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4%(以2024年9月18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2000162股为基准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65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